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活动。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个人品德良好;
(二)男性,18至35周岁(含35周岁),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自愿从事公安交通协管工作,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人民警察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五)应聘报名者须持有户籍地所在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政审证明;
(六)此前已被聘用到昌吉市各类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二、工资待遇
经审查,合格者由昌吉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年度聘用合同,月工资约为4449元(含单位应缴五金)。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宣传岗。招聘人数:1人
专业要求:新闻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从事过宣传工作者优先。
2、其他岗位。拟招聘人数:7人
专业要求:不限。
四、报名地点及方式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303办公室),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截止日期
2017年3月23日开始,报名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军人复转证明和1寸免冠照片3张。
六、联系人
何玉阳 0994—226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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