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2017年昌吉市招聘公安协警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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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2017年昌吉市招聘公安协警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工作,确保昌吉市社会大局稳定,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协警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简介

昌吉市公安局肩负昌吉市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职能。此次拟公开招聘1000名协警,协警为聘用人员,不占编制,聘用后统一由昌吉市公安局政工科进行管理,主要从事巡逻防控工作,工作地点在昌吉市区域内。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2017年昌吉市招聘公安协警岗位表》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历届毕业生(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35周岁以下(复转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族别不限,户籍地不限,身高168厘米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活动;

3.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自愿从事协警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协警岗位职责的能力;

5.中共党员、人民警察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有公安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的;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招聘机关认为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

(5)此前已被聘用到各类公益性岗位及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总收入为59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约1041元,维稳津贴1050,伙食补贴500元,绩效考核奖金全年6000元以上,年终按照考评等级发放)。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与服务年限挂钩,每增加一年工龄,每月工资增加200元,工龄时间按签订劳动合同次月起计算。在岗位工作不足一个月辞职的,不发放任何报酬;

2.聘用在岗工作期间,可以参加新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3.已婚在昌吉市无住房的,可以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就学就医等方面享受昌吉市市民待遇。

4、通过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昌吉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五、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昌吉市绿洲南路二水对面原农机校,乘坐45路、42路、7路终点站可到达)。

3.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上传资料包含: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转军人需上传退伍证),发送至410495084@qq.com,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凡提交资料不齐全者,不予资格审查);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复转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提供情况不实的,后果自负。人员年龄界定,以2017年5月31日为准进行推算;

(3)报名人员请关注“昌吉卫士”微信公众账号,后续招聘有关事宜将不再电话通知本人,均通过“昌吉卫士”微信发布;

(4)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咨询电话: 18699411960

文/编辑 by 芦星

/审核 张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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