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现面向喀什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97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为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干部(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一)报考行政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报考人员被选用后,身份随分类改革确定的遴选单位性质划转);
(三)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干部。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规定35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规定30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扣除初任培训时间,在基层工作满三年),并具备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三年(公安系统新招录的**务室民警,服务期须满八年)。由外县调入至疏勒县的工作人员,在疏勒县新工作岗位服务须满三年。以下人员参加遴选还须满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1.公安系统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须满五年;
2.自治区考录选派到乡镇基层的留疆战士、选派大学生服务期须满五年(限其它县市报考人员);
3.定向乡镇中小学安置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服务期须满六年;
4.其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年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见《2017年疏勒县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疏勒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shule.gov.cn/下载)。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下午北京时间18:00截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疏勒县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联系电话: 6526121
咨询联系电话 5758161
3、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岗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缩减或取消遴选岗位。
4、报考者须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疏勒政府信息网下载),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或主管部门意见”栏须由单位注明报考者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报名方式:此次遴选报考者为现场报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缴纳费用5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人,笔试考试费40元/人。面试费4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及证件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50%。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每个遴选岗位按照1:2的比例(遴选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可调整、缩减或取消遴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在指定场所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疏勒县政府信息网公示。
(五)考察
每个遴选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对象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能、公文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双语”水平等可一并进行考察。部分单位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考察期间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选,报县纪检委、人社局备案。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部门对此次公开遴选进行全程监督。
2、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疏勒县政府信息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遴选资格的后果自负。
六、公示和调动
遴选单位将调入人选报干部管理部门备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疏勒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2017年疏勒县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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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辑 by 芦星
/审核 张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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