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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下设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舞蹈学系。学院现有教职工67名,高级职称26名,博士生导师3名,在院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音乐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78年的新疆师范大学音乐系。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学院已经发展成为新疆高等艺术教育领域,集教学、研究、创作、交流为一体的重要乐舞艺术教育和研究基地,为社会输送了数千名艺术教育、表演人才,为我国艺术教育事业特别是新疆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音乐学专业是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是新疆教育领域中三个获此殊荣的团队中,唯一的文科教学团队。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授权点,是目前全疆唯一能够招收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方向博士研究生的音乐专业院系,曾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等。聘请了樊祖荫、李松、赵塔里木、王建民、萧梅、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获自治区级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获自治区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院组建有合唱团、舞蹈团、管弦乐团、民乐团等艺术实践团队,并多次在国内外各大比赛中荣获大奖。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学院合唱团曾在意大利第38届“赛格希兹”国际合唱比赛中获得三项第一名,学院手风琴乐团曾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国际手风琴比赛中获七项第一名、 在青岛举行的全国手风琴汇演大赛中获得重奏组金奖,学院木卡姆乐团、冬不拉乐团在2012年文化部文华艺术院校奖比赛中获得五项大奖。2018年学院创编舞蹈《水草·逐》(民族民间舞)获中国第十二届舞蹈展演奖,并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届“天山文艺奖”作品奖, 2019年学院舞蹈团《花儿还是这样红》荣获第十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持“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的办学理念,恪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扎根中华传统乐舞文化的土壤,面向世界,为祖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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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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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坚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音乐人才,特别是适应新疆当下和未来所需要的具有较好专业文化素养和教学能力的音乐教育师资。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综合性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能独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尤其擅长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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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课程
声乐、器乐、基本乐科、和声学、即兴伴奏、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欣赏、音乐学科教学论、音乐学概论、歌曲写作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概述、艺术概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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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及双重乐感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和竞赛活动的能力。
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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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音乐表演的专业知识和艺术素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能从自身专业技术能力出发,积极践行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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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课程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基本乐科、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欣赏、艺术概论、舞台形体训练、音乐美学、中国传统音乐概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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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的能力,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艺术研究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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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简介
培养具备能从事舞蹈表演、舞蹈编创、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研究、舞蹈教学以及编辑等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本专业培养能在学校、艺术团体、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基础教学,中国舞创编、教学,舞蹈基础理论、评论等工作,具有较高人文素养的舞蹈艺术人才和“复合型”专门应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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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课程
芭蕾舞基训、现代舞、古典舞、舞蹈编导创作、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外舞蹈史与欣赏、舞蹈概论、舞蹈美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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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现代舞蹈观念,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文艺团体、中小学、大中专院校担任舞蹈演员或专业指导及教学的专业能力,能以自身艺术实践不断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关美育培养工程的发展要求,能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事业,能以自身艺术实践不断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关美育培养工程的发展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事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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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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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特色: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自 2007 年开始实施“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教学改革,取得了丰富的教学成果。此理论运用于音乐教育中,就是要从单一音乐能力概念转向多重音乐能力的实践。在教改项目的支持下,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2020 年,音乐学院即将实施的中华优秀传统乐舞教学实践平台,将进一步融合中小心音乐课程标准与教师教育培养目标,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中,为艺术基础教育培养具备中华文化素养的新时代艺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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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践特色: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的“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项目荣获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也以此为契机,在艺术实践领域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合唱团、手风琴乐团、木卡姆乐团、冬不拉乐团、舞蹈团全面开花,囊括了国际合唱比赛中三项第一名,国际手风琴比赛七项第一名、全国手风琴大赛金奖,文化部文华艺术院校奖比赛五项大奖、第十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金奖、自治区第六届“天山文艺奖”作品奖等一系列奖项。学院师生通过各级各类实践活动,达到了“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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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特色:作为中华优秀传统乐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多元的民族民间乐舞文化,既具有地域性,同时还具有国际性。民族民间艺术是中华优秀传统乐舞文化传承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科研项目的深入研究,使民族民间乐舞融合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形成“教育、研究、实践”多层互动的中华优秀传统乐舞多元一体的地域特色。学院也将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以乐舞艺术为抓手,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实现中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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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图文编辑:张书旖
图文校审: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