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院关注】设置1+6系列活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呼唤新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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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院关注】设置1+6系列活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呼唤新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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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中是否有很好的创新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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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这里是精英荟萃的舞台这里是思想发芽的沃土充满青春热情和创新元素下面,让小编带你走进第五届“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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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于2019年3月15日下达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定于2019年3月至10月举办本次大赛。

本次大赛主题是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大赛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理念,旨在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的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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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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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赛力争做到“五个更”:更全面、更国际、更中国、更教育、更创新。

本次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新增萌芽版块针对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本篇不做详解);“6”是6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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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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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参赛报名(4-5 月)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网址未加载)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02

--初赛复赛(6-8 月)

各省(区、市)各院校登录cy.网址未加载/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03

--全国总决赛(10 月中下旬)

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大赛组委会将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院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平台进行赛事宣传(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腾讯云将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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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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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主赛道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计算所得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职教赛道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国际赛道

(一)商业企业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社会企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命题组

本组别是为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而设立的参赛题目。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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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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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诚信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赛道要求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大赛详情解读

本次大赛力争做到“五个更”

特增设“萌芽版块”

与第四届相比具有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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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类别众多

适用于所有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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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别参赛要求已经知晓

晋级办法及评分方法接连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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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力战群英

精心设置的众多奖项

将会为你的团队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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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预通知传达了哪些信号,与去年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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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本次大赛主题是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理念,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相比于第四届“互联网+”大赛,第五届“互联网+”大赛发生了许多变化,其中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组别、规则、奖项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本次大赛进行解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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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五届与第四届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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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组别变化:就业型创业组取消,新增师生共创组

②单项奖变化:取消最佳带动就业奖

③集体奖变化:省市优秀组织奖与新增的职教赛道合并(主赛道+职教赛道共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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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组别变化:第五届设置分组公益组与商业组

②总决赛入围变化:总决赛现场入围由40组增加至60组

③主奖项变化:金奖增加5个,银奖增加15个,铜奖减少20个

④单项奖变化:新增网络影响力奖若干

二、第五届大赛赛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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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校入围总决赛项目数量:主赛道<=4,红旅赛道<=2,职教赛道<=2(普通高校可入围项目<=6,职业院校可入围项目<=8)

②集体奖数量:高校集体奖*40,省市优秀组织奖*18,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若干

③主奖项数量:金奖80,银奖190,铜奖730

注意事项:

①一个项目仅可申报一个赛道,不可重复申报。

②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③主赛道参赛项目取消“互联网+公益创业”,公益项目转移至红旅赛道公益组。

三、第五届大赛师生共创项目参赛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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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共创项目参赛注意事项:

①除以上赛道组别外,其余组别师生共创项目均不可参加,特别注意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可参加红旅赛道商业组。

学生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师生共创组,其余赛道组别不可参加。

③除师生共创组要求项目中教师需为2019.3.1前入职的在编高校教师外,其他组别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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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小伙伴们有没有发现,第五届“互联网+”大赛与往届大赛有了了许多不同,在组别、规则、奖项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除了这些新变化以外,最让大家感兴趣的就是“互联网+”大赛的吸睛奖励政策啦!

赶紧跟上小编脚步,千万不要错过重要信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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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政策

按照学院有关奖励的规定,获奖项目的参与学生将予以学分认定及置换奖励。国家级奖项最低认定6个学分,省级奖项最低认定4个学分。

获奖项目如果与专业课程紧密相关,可以申请置换专业必修课中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或相关专业课程学分;关联性一般的则可以申请置换实践技能限选课学分;没有关联的项目也没关系哦,小伙伴们还可以申请置换实践技能公选课学分~

除了学分奖励政策外,获奖项目的参与学生可参照学院《关于表彰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获奖师生及单位的决定》(旅院字〔2016〕177号)所确定的额度予以奖励!

想要让参赛项目“梦想成真”?没问题!小伙伴们的项目在经过完善之后,均可列入“学院众创空间”的入园孵化项目备选项目库,不仅可优先获得创业园的场地支持,还可享受学院相关政策扶持。

双创舞台已经搭好

期待着你们的发光发亮

还在犹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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