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求职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一)心理准备
1、了解自己
2、角色转换
3、选择适当的就业目标
(二)必备材料
1、软件材料:自荐材料(简历);各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的成绩单、获奖荣誉称号等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其他证书、身份证);证件照和生活照;有特色的作品。
2、硬件材料:手机,并随时保持畅通;个人邮箱;笔记本和黑色签字笔;考试用具。
(三)求职渠道
(四)基本着装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主要有哪些?可以到哪些机构寻求就业服务?
答:一是公务员考录;二是事业单位招聘;三是应征入伍;四是到村任职;五是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六是招考研究生、专升本;七是企业吸纳;八是就业见习;九是自主创业;十是灵活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以到:省、州(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职业中介等机构寻求就业服务。
三、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办理求职或失业登记?
答:全国各地、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高校毕业生(含户籍不在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开放,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
四、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省内院校)或《报到证》(省外院校)、身份证等材料办理求职登记;提供身份证、未就业证明等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五、办理求职或失业登记受地域、户籍限制吗?可以在哪些地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办理求职或失业登记不受地域、户籍限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以到全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一登记,各州、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办理。也可到各州、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办理。
六、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哪些?可以为已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就业服务?
答: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各州、市、县、区就业局或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附后);可以为已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以下就业服务:
1、免费参加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
2、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3、推荐参加一次减免费的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服务。
4、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5、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6、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社会保险补助、税收优惠、创业小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
7、免费推荐就业,特别是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
8、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七、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有哪些流程?
答:1、报名;2、资格审查;3、报名缴费;4、打印准考证;5、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任前公示。
八、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国考)和云南省各级机关的公务员考试(省考),现阶段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两门课(特殊规定除外)。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数量关系:包含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
判断推理:包括逻辑判断、图型推理、类比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和机械推理等。
言语理解:包括选择填空,病句判断,语句连惯,文章阅读,片断阅读等。
资料分析:资料分析就是给出若干统计资料,通过统计资料进行分析、计算答题。
常识判断: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经济常识等。
2、申论
申论考试就是给出一篇材料,根据材料提出问题,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练、加工,来考察一个应试者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社会认知能力。
九、事业单位如何报名、考试?
答: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州市的人社部门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招考公告发布在各级人社、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分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十、事业单位考试与公务员考试有何区别?
答:1、发起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和人社部门,由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则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2、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是公务员局和各州、市人社部门所属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属于公共服务机构);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多数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社部门所属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3、举办的统一性不同。 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4、报名方式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网络报名,事业单位考试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
5、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多数包含公共基础)和申论,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6、分数计算方法不同。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少数37开,详情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一般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详情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
7、人事编制不同。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2013年国家开始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详细编制可查看当年招考公告或询问招考单位的人事部门。
8、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国考由国家人社部会同用人单位,省考由省公务员局命题并牵头组织实施(非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由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指导下自己组织。
9、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不同。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发布在国家公务员局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公务员局网;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发布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级地方人事人才网站以及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
10、试题难度不同 。公务员考试较难(试题难不意味着难以考取,难度仅是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试题简单不意味着容易考取,因针对具体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少,试题简单即可区分优劣)。
11、上报职位需求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各用人单位将职位需求数量和描述报公务员局;事业单位考试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自己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2、报名审核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审核环节和报名环节同时进行。
十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哪些相关程序?
答:1、参加网上预征报名4月至7月,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登录“预征报名平台”(http://zbbm.chsi.com.cn)报名预征,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 5至7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在毕业生离校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落实单位户档随迁的,在现户籍所在地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十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入伍高校毕业生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十三、退役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且专门划出一定比例招收退役毕业生报考者;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十四、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可通过哪些途径?
答:1、企业(用人单位)高校专场招聘会;2、高校组织举办的毕业生双选会;3、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专场招聘会;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专场招聘会;5、网上招聘会;6、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7、其他就业途径。
十五、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或非公经济组织就业享受哪些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十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对象有哪些?
答: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2010年后选聘对象为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参加教育、财政、人社、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各州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十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哪些政策待遇?
答:聘用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人均每年1.5万元的补贴,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此外,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省、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
3、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在村任职2年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直接转正定级,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5、受聘到我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云办发〔2006〕11号文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在村任职期间,选聘人员的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省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也可转回大学毕业前的户籍所在地。
十八、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有哪些政策?
答: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3、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4、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5、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录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十九、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二十、云南籍高校毕业生到省外就业创业有哪些政策?
答:对到省外就业的省内应届高校云南籍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我省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2014年起,将毕业年度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求职补贴发放范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
二十二、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能享受到哪些就业优惠补贴?
答: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鉴定等补贴。
二十三、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创业培训?
答:有创业愿望和有一定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人员,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注:各地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到各州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及定点培训机构、各高校就业办等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各州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高校就业办、各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负责培训。
二十四、参加创业培训后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人员可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及后续跟踪服务等政策扶持。
二十五、哪些条件可视同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
答: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公务员招考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
二十六、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城乡居民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属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就业经办机构申请公益性岗位;参加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十七、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哪些就业援助?
答: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十八、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期限多长?
答: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活动,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二十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的补助费是多少?
答: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的见习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省级财政补助每人每月500元(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见习基地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十、见习结束后的去向怎么办?
答:见习期间或结束后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应为见习毕业生出具就业见习证明,作为下一步就业依据。
见习结束后未被单位聘用的,可继续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登记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可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扶持。
三十一、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答: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十二、高校毕业生到哪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1、各县级就业服务机构及其下属的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2、已经开办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承办业务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行政部门、个私协等群团组织的县级基层单位。
三十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1、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有关承办机构提出申请。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实际居住地址和经营地址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反担保人及反担保证明材料;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填报《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3、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4、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借贷手续。
三十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工商、税收优惠。
2、贴息或免息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小额担保贷款。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三十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是否受户籍限制?
答:在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创业者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三十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期限是多长?
答:高校毕业生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为2年。
三十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贷款发放后第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10%,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30%,贷款到期日偿还剩余的全部贷款。
三十八、“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高校毕业生创业从事微利项目(指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项目)申请的创业小额贷款,按规定给予据实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展期、逾期不贴息。
三十九、“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 1、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2、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3、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4、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四十、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持《毕业证》(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审核合格者填写《创业计划书》、《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四十一、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1、个人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不超过10万元。
2、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四十二、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 1、保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或其他人员作担保;
2、抵押或质押。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四十三、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哪些权利?
答: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四十四、高校毕业生新办小微企业可享受哪些工商优惠政策?
答:1、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2、除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外,新办小微企业经工商部门备案后允许试营业1年,1年后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3、商标权、专利技术、专用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资产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4、可将家庭住所、租借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作为经营场所。
四十五、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从2014 —2017年,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个,给予3-5万元无偿资助。
四十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发展良好的经营实体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从2014—2017年,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四十七、对未进大学生创业园孵化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从2014 —2017年,对毕业学年和毕业后1年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一次性给予5000元场租补贴。
四十八、对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补贴。并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四十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可享受什么政策?
答: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
五十、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能否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答:能。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五十一、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且月营业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内的,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五十二、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十三、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答: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之分: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五十四、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
答: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约定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限。
五十五、哪些情况不得解除合同?
答: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十六、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应警惕哪些虚假招聘信息?
答:1、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2、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3、以招聘之名宣传自己;4、以招聘之名窃来劳动成果。
五十七、高校毕业生遇到劳动人事纠纷时如何处理?
答: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十八、省、州、市、县(区)人才服务中心可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服务?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答:省、州、市、县(区)人才服务中心可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的,可由单位与所属地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即可办理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即可申请办理档案托管、党组织关系转入等人事代理业务。
五十九、云南人才市场可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服务?
答: 1、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
2、为在云南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鉴证手续。
3、为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人才入库、就业推荐和后期跟踪服务。
4、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服务。
5、为办理人事档案、人事代理等业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
6、定期举办每月逢“8”精品招聘会,周二基础岗位人才招聘会、周三行业主题专业人才会、周四大型综合人才会、周五中高端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赴省外招聘团。全年共计提供上千余场招聘会。提供全年30万家次的单位招贤机会、超百万个就业岗位。
7、云南人才市场网站提供政策法规、招聘信息、求职信息、考试网络报名系统、招聘会预定系统、全国网络招聘会、考培信息、代理招聘、广告位推广、人才测评、委托招聘、简历评价、中高级人才库等优质服务。
六十、我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宣传渠道有哪些?
答:1、网络信息平台
由省、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举办的网站,如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ynjob.gov.cn)等;各州市如昆明就业网、玉溪创业网、临沧市人才招聘网等。
由省、各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办的微博、微信,如云南省就业局新浪官方微博“@就业彩云南”等。
2、实地信息平台
各州、市、县、区就业局或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市场定期举办的公共就业招聘活动。
3、报刊媒体
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相关板块,请特别注意选择权威、主流的媒体。如《春城晚报——职来职往》专刊等。
附: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及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和电话:
云南省就业局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电话:0871-67195771,67195790)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电话:0871-63643755,63639275)
云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昆明市环城北路241号。电话:0871-63131975,63135265)
云南省职业介绍中心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电话:0871-63366257,63366151)
云南人才市场
(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电话:0871-63611611,63620161)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呈贡新区行政中心8号楼。电话:0871-63353823)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官渡区民航路229号。电话:0871-63390480,63330495)
昭通市就业局
(地址:昭阳区昭阳大道194号。电话:0870-2139718)
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昭阳区二甲路23号。电话:0870-2120358)
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电话:0874-3298699)
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电话:0874-8967980,8967981)
楚雄州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183号。电话:0878-3369169)
楚雄州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183号。电话:0878-3133677)
玉溪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红塔区桂山路29号。电话:0877-2665786)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红塔区桂山路29号。电话:0877-2071327)
红河州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C区。电话:0873-3732547)
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蒙自市文萃路龙泰花园北侧。电话:0873-3734500)
文山州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文山市果园街35号。电话:0876-2122508)
文山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文山市果园街35号州人事大厦三楼。电话:0876-2121413)
普洱市劳动就业局
(地址:思茅区振兴大道97号。电话:0879-2302768)
普洱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思茅区月光路一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879-2137031)
西双版纳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景洪市勐腊路6号。电话:0691-2141051)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号。电话:0691-2122475)
大理州就业局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23号。电话:0872-2125396)
大理州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幸福路10号。电话:0872-2128643)
保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隆阳区人民路44号。电话:0875-2146912)
保山市人才市场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电话:0875-2225499)
德宏州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芒市州级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电话:0692-2272762)
德宏州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芒市胞波路60号。电话:0692-2134004)
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古城区福慧路。电话:0888-8882918)
丽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古城区香格里大道丽江市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888-5156861)
怒江州就业局
(地址:泸水县六库镇穿城路235号。电话:0886-3622856)
怒江州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泸水县六库镇穿城路235号。电话:0886-3627980)
迪庆州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香格里拉县建塘东路。电话:0887-8231010)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地址: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电话:0887-8226003)
临沧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24号。电话:0883-2157261)
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24号。电话:0883-215723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官方网站:
全国公共招聘网:http://www.cjob.gov.cn/
中国就业网:http://www.chinajob.gov.cn/
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
云南省公务员局:http://gwyj.ynhrss.gov.cn/
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ynjob.gov.cn
云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
云南就业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
云南人才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
云南省就业局官方微博:“就业彩云南”(新浪)
温馨提示:政策若有变动,请以新公布的为准,并及时查询有关官网和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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