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顺利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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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院顺利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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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浙教规〔2019〕21号),公布了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学校的名单,我院正式成为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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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通过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后,学院将享受同级政府对民办教育的财政补助政策,获得的省级学科专业等竞争性项目,享受与公办高校一样的省财政补助政策。在公开办学成本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校园用地、房产以及提供学历教育取得的收入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普通高校同等的政策,在建设规划、用水、用电、用气、排污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普通高校同等的收费优惠政策。省教育厅等部门安排的学科专业等竞争性项目实行完全开放政策,支持鼓励申报专业硕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支持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支持创建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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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6年4月,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进行。凡是具备条件的独立学院,都可随时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2018年10月,学院在经过充分准备以及在上虞区政府与学校本部的大力支持下,向省教育厅提出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申请。2018年12月17日,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专家组一行对我院进行了考察验收,在对我院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现教中心核心机房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查阅了规范设置材料后,专家组开展了深入讨论,对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规范办学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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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对学院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搬迁上虞后,在学校本部和上虞区政府合作共建之下,在全体科艺人的不懈努力下,学院在规范办学、内涵发展、应用型建设、校地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院将以此次通过验收为契机,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以培养“实基础、强能力、突个性、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核心,以学科竞赛为引擎,凸显“科技”与“艺术”相融,多学科真正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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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转自浙理工科艺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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