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十一”黄金周期间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秋冬季传染病叠加风险,强化“十一”黄金周期间师生外出管理和返校健康监测,把好校门入口关。提醒师生和家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如确需外出的,要主动向学校报告去向和时间,注意加强个人防控(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凡跨省域外出的,返温后须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秋冬季节气候寒冷、病毒活性增强、人体免疫力降低,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另外叠加国外第二波疫情输入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性和难度增大。
为规范和加强秋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流感、水痘、麻疹、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持续强化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持续推动形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社会风尚。
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学校幼儿园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务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新冠肺炎疫情监测的警惕性,进一步完善晨(午)检等师生健康监测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做到师生健康信息“智控”全覆盖。校内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应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应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如确需举办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制定防控预案,确保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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