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及《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根据各省(区、市)招办和我校审核结果,以下考生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有疑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核查。
同时,我校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教育部或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公示期: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6日
公示期间监督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招生就业处)
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纪委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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