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吕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吕梁学院普通高考、对口本科和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吕梁学院。学校代码:1081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熊继军(院长)。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汾阳师范分校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文峰路8号。离石师范分校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文化路10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吕梁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吕梁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0.2%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吕梁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山西 | 河北 | 内蒙古 | 山东 | 河南 | 四川 |
音乐学 | 70 | 5 | 5 | 5 | 5 | |
美术学 | 35 | 5 | 5 | 5 | 5 | 5 |
绘画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