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此计划为意向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公布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网和“山传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不限制选考科目。
3.戏剧影视导演为新申报专业,以审批结果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摄影、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梯度志愿等,以下同)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当地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在辽宁、贵州使用戏剧影视导演统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男女计划1:1的比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钢琴、小提琴、唢呐、琵琶等方向,分别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考对应子科类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和甘肃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
7.表演专业在河北、山东、安徽和甘肃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影视表演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男女计划1:1的比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和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方向)在山西使用校考成绩,在四川、陕西使用录音艺术统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9.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文艺理统一排队。
10.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依次比较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