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与内容
1.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
2.复试
(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两首歌曲不超过5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考试大纲另见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大纲。
3.考试要求
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演唱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所有演唱曲目均须背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