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实施程序
(一)面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并对每一个考生考试内容全程录像。考试实行“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
(二)面试安排在上午和下午二个时段。
(三)开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后,通过系统随机确定考场并进入备考室等候。工作人员须在备考室门口逐一核对考生《考试通知单》及二代居民身份证,确定是否为考生本人和本时段考试考生。若发现有疑问,应立即查明。
(四)开考15分钟起,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也不安排补试。
(五)考生进入备考室后,需保持安静。工作人员按照系统随机确定的顺序,安排考生逐一面试。
(六)考生进入考场,工作人员须再次核验《考试通知单》及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后,随机抽取本人面试曲目和视唱乐谱,按先声乐(器乐)再视唱的顺序进行。
(七)面试科目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系统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八)考生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在现场打印的《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交考点留存后,方可取回自己的物品并离开考点。
(九)为确保面试工作的连续不间断进行,每考场可安排1-2名考生在考场门外等候。
(十)考场内设录像设备,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开启录音)备查。考场内设投影仪与幕布,用于显示曲目名称或视唱乐谱。评委与考生之间采用拉帘方式隔开。
(十一)面试考场示意图(略):
(十二)未尽事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