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2015年报考影视表演类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此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凭《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
(二)时间:2015年1月19-20日开始,分批分市进行,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2014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考试具体分批时间。
(三)报名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准备好相关报名表格及设备。
2.审验考生提交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准考证》将考生号录入微机,打印出《报名、编号登记表》和《面试次序表》,核对无误后,将《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须知》、《面试次序表》交给考生。
(四)考试时间:考生以《面试次序表》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
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满分200分。
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断、散文、小说片断、故事、诗歌或寓言一篇,限时1分钟以内);
2.声乐(由考生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
3.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体操、武术,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
三、命题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影视表演类专业对考生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影视表演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专业学生。
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与有关高等学校组织成立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专业省统考任务的高校,负责专业省统考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考点设考务、评委、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若干组。评委组分若干小组负责不同考场,其主要职责是客观公正地考评每一位考生。
(一)考前准备
1.考点设置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学院具体负责省专业统考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3.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
4.考点设若干考场,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各考场配备一台摄像机和相关音频设备,并保障考试期间供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5.评委、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应参加考前培训。
6.准备好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打分卡、文具等。
7.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了解考场位置。
(二)考试实施
1.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试、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考生和工作人员禁止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进入指定备考室候考。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工作人员应在每时段考试开始之前通知考生进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次序表》。
(1)工作人员宣读考试有关纪律要求及《考生须知》等有关事项,指导考生在备考室内做好考前准备。
(2)工作人员按《报名、编号登记表》依次点名,9人一组。每组的第一名同学抽取本组考场号。
点完名的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在《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应考情况”栏内做出记录。
(3)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④禁止考生和工作人员携带通讯工具。
2.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编号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点名抽号
工作人员按已分考场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点名,每位考生抽取本组的入场顺序号,对未到者做出记录。
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填写《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一式五份)有关内容。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试编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2)阅题备考
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依次阅题,做好应试准备。
考生进场前,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未到者按缺考处理,并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应考情况栏注明“缺考”,待本组第一位考生参加考试时,送交场内工作人员,场内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3)注意事项
①注意检查《面试次序表》、《评分单》填写是否正确。
②调度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③考生进场前,嘱咐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④考试编号必须连续编排,不重、不漏。
3.考场内
(1)各考场配备一台微机及必要的考试用品。
(2)各工作人员职责:
①场外工作人员叫考生进场时,将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与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将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考生,《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交场内工作人员。
②场内工作人员将《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送至微机员,《评分单》分发给评委,并带领考生在场内指定位置考试。考试结束后,带领考生迅速退场,将每位评委的评分单送至微机员。
③考场内工作人员检查评委所打分数是否符合评分等级范围,如有出入,请评委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核对《面试次序表》和微机内考生有关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出入立即向主考报告,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如无误将分数录入微机。
④工作人员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将成绩准确填写在《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将《成绩通知单》交场外工作人员。
⑤工作人员将本组成绩收齐后交于成绩发放处工作人员。
⑥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同一考场的考生的评分单按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在一起,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交机要组留存备查。
每场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打扫场内卫生,将门锁好,并贴上封条。
4.成绩发放处
成绩发放处是考生考试完毕后,等候领取考试成绩的地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工作职责如下:
①负责到各考场查收考试成绩,并核对《成绩通知单》与《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成绩是否一致。
②维护成绩发放处考生秩序。
③考生凭《专业准考证》领取《成绩通知单》并签名认可。
④考生领取成绩后,工作人员统一带出成绩发放处,考试结束。
⑤工作人员将《报名、编号登记表》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次序整理后交考务机要组。
说明:《报名、编号登记表》一式三份,考场填写考生成绩后,一份与评委打分表一起交机要组;另一份交成绩发放员用于发放考生成绩时供考生签名使用,成绩发放完毕后,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整理,集中交机要组;第三份交考务组用于统计考试情况。
五、评分办法
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不定时调换。
(三)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七、其他相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分A、B两段)、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本人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
1.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2.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须知
附1:
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依据考生的朗诵、声乐、形体、表演等四个方面评分,每个方面各分为A、B、C、D四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朗诵
A.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口齿清楚;咬字吐词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强。
B.普通话较标准;朗诵较自然、真切;口齿较清楚;咬字吐词较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
C.普通话较标准;朗诵状态基本自然;口齿清楚程度一般;咬字吐词清晰、真切度一般;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一般。
D.方言较重;朗诵生硬;口齿不清楚;咬字吐词不清晰、不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差。
声乐
A.音色优美;节奏、乐感强;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强。
B.音色较好;节奏、乐感较好;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较强。
C.音色一般;节奏、乐感一般;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一般。
D.音色较差;节奏、乐感差;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差。
形体
A.肢体无缺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协调性、灵活度好;肢体表现力强。
B.肢体无缺陷;形象良好、仪态大方;协调性、灵活度较好;肢体表现力较强。
C.肢体无缺陷;形象一般、仪态尚可;协调性、灵活度一般;肢体表现力一般。
D.肢体有缺陷;形象较差、仪态失当;协调性、灵活度差;肢体表现力差。
表演
A.表演状态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能力强;人物形象感强。
B.表演状态较为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较强;理解和感受能力较强;人物形象感较强。
C.表演状态松弛、生活程度一般;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一般;理解和感受能力一般;人物形象感一般。
D.表演状态僵硬、虚假造作;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差;理解和感受能力差;人物形象感差。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
附2:
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照网上公布的分批时间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领取《面试次序表》、考生须知。
2.考生提前到考点查看考试安排。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备考室,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取消考试资格。
3.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严禁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 面试①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进入备考室,在备考室抽签决定本组考试的考场号;②到相应的候考室抽签决定自己在本组的考试顺序,依次阅题备考;③进入考场考试;④领取成绩通知单统一离场。
5.考生在候考室阅题备考,进入考场后直接考试。
6.考生进入考场,立即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考试过程,不得提示、不得重复考试。
7.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降低等级。
8.考生若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在该类考试最后一天到考务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9.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