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我校于5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专业考生成绩,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2.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音乐专业志愿。
3.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音乐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自治区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照(7∶3)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即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0.7+高考文化课总分×0.3),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校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达到自治区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往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待遇
1.取得新疆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2.我校于5月上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地区、各专业考生成绩,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即可,学校不予寄发纸质合格证。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学费6000元/年。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与条件
1. 考生可于4月下旬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上自行查询专业考试结果。我院文理兼收,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
2. 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达到自治区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往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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