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是在原历史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基础上于2018年11月合并组建而成,基础是1983年开始建设的历史系和1994年成立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所。目前,学院有专任教师61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1人,博士生导师9人;天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天山英才学者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2020年以来,共承担国家社科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8项、省部级课题18项、横向课题31项,年均科研经费673万元。
学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全国百佳出版社出版著作12部,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民族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清史研究》等重要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余篇。20余份研究报告与论文获得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为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交研究报告150余份,多篇要报获得国家领导人正面批示。
学院有民族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点,下设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4个二级学科授权点;有中国史、民族学2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点,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术型硕士学位点,以及学科教学(历史)、社会工作和文博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为校级特别支持学科。
学院拥有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创新发展学科——民族学、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研究基地——新疆农牧区社会转型研究中心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等学科平台。自2016年以来,学院民族学研究团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领域最主要的第三方评估力量,在服务乡村振兴、文化润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院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24人,硕士研究生164人,本科生826人,其中师范类学生460人。现有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工作、文物与博物馆学四个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2022年四个本科专业的年终就业率为91.57%。
二、专业简介
(1)历史学专业
专业简介:历史学以人类历史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主要学习和掌握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发生、发展的过程,理解和弄清历史上重要人物、重大事件以及相关史实的原委、作用和影响,并力图发现和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天的社会生活提供借鉴。本专业从1983年开始招生,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成为我校传统优势学科之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成为新疆中小学历史教师培养的重要基地。
“丝路访古”野外实习
主干课程:中国通史、世界通史、中国历史文选、史学概论、历史学科教学论、考古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历史文献学、中国历史地理学概论以及中外文化交流史、中国经济史、中国思想史、中国政治制度史、敦煌吐鲁番学概论等专题史。
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听党话、跟党走,坚持社会需求、学生成长需求、学科发展需求相结合为考量指标,以学生为本的核心理念,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多元化、创新型人才。
就业去向:本专业培养的历史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文教事业、考古文博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或领域等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2)民族学专业
专业简介:民族学(Ethnology)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主干学科之一。民族学专业以人类社会及其文化为研究对象,注重对文化的多样性与同一性辩证关系进行研究,以增进对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与发展过程的认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和服务国家重要战略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制四年,强调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相结合,注重田野调查,形成了实践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为政府各类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业务骨干人才。
民族学专业见习
主干课程:民族学人类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方法、中华民族史、考古人类学概论、婚姻家庭与亲属制度、中国民族概论、世界民族概论、民族学专业导论、经济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史、民族学人类学理论、象征人类学、田野工作与民族志写作、民族学人类学名著选读、社会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事务管理、政治与法律人类学等。
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科学理念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要求培养掌握民族学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国际视野和国情意识,具备田野调查、理解与分析能力,开展民族工作与服务社会的能力。培养能够胜任党政机关、教学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国际组织、企业等单位部门的相关工作,以及从事民族事务管理、文物与博物馆、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文化传播与新媒体等工作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就业去向: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小学、职业中等学校教师,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国际组织、企业等管理人员,文化团体、博物馆、文化局(馆)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文化传播与新媒体等设计与文创人员。
(3)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专业简介:文物与博物馆学包括考古学、文物(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学习内容包括田野考古发掘与考古研究、文物保护技术与研究、博物馆学三个基本方面。系统地掌握考古、文修复和文物展示的基础知识与理论,探索考古、文物、博物馆学发展规律的学科。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文物学与博物馆学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从事文物与博物馆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文物修复室、专业研习
主干课程:博物馆学概论、博物馆陈列与设计、博物馆管理、博物馆文创开发与设计、中国古代史、世界古代史、考古学通论、古文字学、玉器鉴赏、书画鉴赏、钱币鉴赏、文博绘图与摄影文物学、文物修复等。
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系统而扎实的文物学、博物馆学、考古学基本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在政府文物管理和研究机构、各类博物馆和陈列展览单位、考古部门、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从事管理、研究、咨询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就业去向:可在政府文物管理和研究机构、各类博物馆和陈列展览单位、考古部门、旅游部门、新闻出版、教育单位、海关、文物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从事管理、研究、保护、策划、宣传、咨询等工作。
(4)社会工作专业
专业简介: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坚持“助人自助”宗旨,以科学的知识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帮助社会上的困难群体,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门学科。
专业见习
主干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工作理论、社会人类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数据分析、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社会行政、社会福利思想、中国社会思想史、社会工作实务等课程。
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具备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熟悉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政策研究、社会工作督导与评估等工作的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就业去向:民政、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
三、特色介绍
历史学专业从1983年开始招收历史教育(1999年改称历史学)专业本科生,经过三十多年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成为我校传统优势学科之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成为新疆地区中小学历史教师培养的重要基地。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了既强调历史通识教育又重视专门知识与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传统,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师资。本专业拥有一支年龄、职称和学院结构完整的师资队伍,具有相对完整的学科体系。拥有中国少数民族史二级学科博士点,中国史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历史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点、学科教学(历史)二级学科点,形成了以本科生教育为主体,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学院辩论队
民族学专业基础深厚,影响力广泛。所在学院是新疆唯一同时具民族学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培养体系的单位。本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和方法指导田野调查,在田野调查基础上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学人类学理论和方法,并对西方民族学人类学理论与方法进行批判与吸收。民族学主要研究领域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经济文化类型、社会发展与文化转型以及乡村振兴、环境、医疗等公共问题的应用研究。民族学在推动社会文化转型,逐渐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新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为了适应社会需求而设立,于2014年开始招生,目前已连续招生8年,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招生权。旨在培养具有文物学、博物馆学与考古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专业。该专业依托历史学本科、中国史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利用新疆丰富的考古学与博物馆资源,形成了完整的本科、专硕培养模式,已在新疆区内外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声誉。培养的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全的人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文博专业人才。学生系统掌握文物学的知识理论,形成文物研究与管理的基本能力与方法;熟知有关文化遗产的政策、法规及国际规则,具有对人类文化遗产进行评价、分析、鉴赏、传承、保护、管理、利用的基本能力;掌握博物馆学的知识理论,熟知博物馆的基本职能和各项活动的操作要求,具有对博物馆展览的策划、设计、管理、评价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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