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工作顺利结束。经研究决定:
湖南省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85分。
专业成绩计算方法为:成绩=视唱练耳×30%+专业技能×70%。
一、成绩查询
考生现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栏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7天内(2017年3月24日—3月30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候。
申请办法: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对成绩有疑问的科目申请查分,限查一门科目,只查积分及统分差误。如发现成绩有误,再续查另一科目。查分结果将于截止申请结束一周后(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考生。不接受电话查分申请。
申请书中需明确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申请查分科目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并附参加我校音乐学专业校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申请查分电子邮箱:sxwlxyzsbgs@163.com
二、专业校考合格证
由于考生数据库中没有提供考生联系地址,学校不再寄送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合格证,网上查询成绩合格即可报考我校。
三、合格成绩分数段
四、录取规则:
按招生章程规定,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规则为:在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湖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专业校考成绩×50%。
欢迎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报考绍兴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