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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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 、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初定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 层次 计划
音乐学(师范) 本科 90

(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省份 计划数 备注
浙江 35 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江苏 25
安徽 10
湖南 10
湖北 5
江西 5
总计 90

二、录取原则

(一)报考我校的浙江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三、宁波大学音乐学院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院介绍

宁波大学音乐学院是浙江省重要的应用型和理论型音乐人才培养基地,现任院长为著名声乐表演艺术家、音乐教育家俞子正教授。学院积极开展音乐学(师范)专业建设,突出师范性、研究型并重的办学理念,把师范性、国际化办学作为学院教学改革和专业改造的重要出路与发展战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课程设计,大力提升办学层次,2017年10月,已通过音乐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硕士点公示。

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一个,为宁波市优势专业;拥有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硕士学位点和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各一个。学院拥有专任教师4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人。师资队伍中,有世界著名歌唱家、宁波大学包玉刚讲座教授胡晓平女士,冰岛北极光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祁慧民教授,原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王自东教授,浙江省特聘专家梁卿教授、旅德青年钢琴家徐奋博士,旅美青年钢琴家孙铭澧博士、旅荷青年歌唱家常振华等。

音乐学院现设声乐、钢琴、理论、器乐与舞蹈四个教研室和美育中心,理论教研室有教师10人,其中教授2人,博士7人;声乐教研室有教师12人,其中包括著名歌唱艺术家胡晓平、俞子正等大师级人物;钢琴教研室有教师12人,其中海归博士3人;器乐与舞蹈教研室有教师8人,其中浙江省海外千人计划人选1人;美育中心承担全校公共艺术教育音乐类课程,有教师2人,另设音乐研究所,所长为王自东教授。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课题在内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

学院重视学生艺术实践教学:本院学生在近三年的浙江省大学生钢琴比赛中获得多项大奖,成绩优异。师生经常赴海外交流演出:2016年曾赴马达加斯加交流演出,赴韩国大邱参加合唱节比赛等;学院乐团合唱团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过浙江省合唱比赛一等奖;入围中国第14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合唱比赛;赴波兰参加第32届比得哥什国际音乐节获得“比得哥什市市长奖”;2012年应邀赴加拿大多伦多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并且得到加拿大艺术界和当地华人的高度赞誉,被当地媒体誉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合唱团。2017年,薛南老师带领的我院南风合唱团荣获中国合唱节A组金奖和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金奖的好成绩。常振华,孙铭澧老师和我院31名学生参与的民族歌剧《呦呦鹿鸣》入选第三届歌剧节参演剧目。学院民乐队近年来曾多次参加各种国际音乐节演出和国际音乐比赛,先后获得第34届波兰比得哥什国际音乐比赛并列第二名和波兰政府文化与社会遗产部大奖、2012年第七届莫斯科“现代艺术与教育”国际音乐比赛“世界民族乐器与吉他”组三等奖等奖项。乐团师生在过去几年里先后三次登上央视舞台,并远赴加拿大、韩国、法国巡回演出,多次举办国际声乐比赛和国际声乐大师班,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专业确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人才培养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教育学基本原理,具备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音乐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从事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后可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群文系统、出版、广播、影视及文化产业等领域的教学、表演、经营、管理等工作。

四、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

(三)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招生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音乐学(师范)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55

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号:宁大音乐青年 nbumusicyouth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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