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农、工、管、文、理、法、经、艺八大学科门类,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学校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设有16个学院(部),6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新工科项目1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省级重点(含重点建设)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级特色(含新兴特色)专业9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项、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8个;设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10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含培育)5个;ESI学科领域全球前1%学科2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文化传播基地等国家级平台4个,省部级创新平台24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900人,其中专任教师1150余人,高级职称700余人。拥有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长江学者”3人(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人、国家“千人计划”5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3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浙江省“千人计划”16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7人,省部级重点创新团队1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4人。
第三条 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被誉为“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是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办学地点:东湖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衣锦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第四条 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0249[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人员定向招生],0289(基层林技人员定向招生),0311(三位一体招生)。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招生分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018年浙江农林大学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科类 | 浙江 | 山西 | 江苏 | 安徽 | 江西 | 山东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设计学类(综) | 艺术 | 160 | 10 | 22 | 11 | 18 | 10 | |||
设计学类(文) | 艺术 | 15 | 12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