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27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第十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是由宁波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一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下设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法学院、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材料化学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8个下属二级学院,设有5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999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 (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浙江省内除单独考试单独招生专业(简称“单考单招”)外,艺术类专业面向艺术类第二批招生,体育类专业在体育类一批招生,其他专业面向普通类(含普通类提前)招生。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浙江省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类别 | 计划 | 选考科目 | 年制 | 学费 |
产品设计 | 美术类 | 58 | 不限 | 四年 | 20000 |
动画 | 美术类 | 26 | 不限 | 四年 | 20000 |
环境设计 | 美术类 | 77 | 不限 | 四年 | 27700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类 | 23 | 不限 | 四年 |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