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只在湖南省组织音乐校考,在浙江、江苏、湖北、安徽、江西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报考我校的浙江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
报考我校的外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的省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更多细节详见:
2017年宁波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年宁波大学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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