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 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 外语语种限英语,且英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英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 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点击进入:2018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