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专业成绩”在没有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省份(浙江、重庆、四川、福建、湖南、湖北、山东、内蒙古)为美术联考专业成绩,在其他招生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新疆)则为校考专业成绩。
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重庆工商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