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信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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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 100 万人重大决策部署,

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

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

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19 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 9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

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369)。学

院位于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有“西湖”美誉之称的龙水湖

和世界文化遗产、国家 5A 级风景区——大足石刻。学院有数字

化图书馆、标准化塑胶跑道田径场、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化学

生食堂等一应俱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电子阅览室设施先进,

无线 WiFi 覆盖全校,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善。

学院现设有大数据与软件学院、物联网与通信学院、人工智

能与电子学院、旅游与体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建筑

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现有在校学生 5000 余人,学院教职工 300

多名。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条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

未报名参加 2019 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

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

报名参加 2019 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

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条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 2019 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 912

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

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未报名参加 2019 年全国统一高考的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

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条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 5 月 9 日 9:00—13 日 18:00 期

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http://www.cqksy.cn 或重庆招考信息网 http://www.cqzk.com.cn 登

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

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 2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

校志愿下设 6 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

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

认。

第十 四 条 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

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

成,文化素质测试 200 分,职业技能测试 400 分,总分 600 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5 月 18 日—19 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重庆电信职业学院(详见准考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 5 月 16 日 9:00—17 日 18:00

期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zsw.cqtcedu.com)查阅《2019 年高

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说明》并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

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

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 2019 年高职分

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

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 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 五 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 9:00 起,

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zsw. cqtcedu.com)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 六 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 16:00 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 七 条 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

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

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

退录。

条 第十八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高

职单独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

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

招生信息网(zsw.网址未加载)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 2019 年高职单独招生录

取后,不能再参加 2019 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不能

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

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

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 助学保障:我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

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

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

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

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有关

规定执行。

条 第二十五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

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

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9633901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49633888 49633833

学校网址:www.cqtcedu.com

招生网址:zsw.cqtcedu.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

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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