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院概况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继续教育。
学院秉承“自强崇实、德技双馨”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拟招收普通高职学生计划及专业请查看2018年普通高考专业目录。
三、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费:3500元/年/人,住宿费(公寓):A户型1100元/年/生、B户型1200元/年/生、书费(预收):600元/人。
2. 学院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 凡考上二本线并报读我院的考生,免除当年学费,第二、三学年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则继续免除当年学费,如有挂科,则不再享受免学费政策。
四、录取原则
1. 面向贵州省招收2018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 外语语种:不限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5. 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7.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8.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9.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档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五、毕业生去向
1.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2.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中的15%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邮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 招生咨询电话:0851-85938823
3. 招生咨询QQ群:群名称:2018年高考统招水院群 706553057 714264866郑老师
4.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