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省份、招生科类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来源表为准。
2、我校2020年艺术类录取使用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我校不举行校考。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3、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4、音乐与舞蹈学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