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我校会同34所区内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4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9:00-3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选择考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分类考试招生”栏目中的“广西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进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从招生信息网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
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9: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缴费后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选择考点
考生完成缴费后,选择考点,考点选择成功,方视为申报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成功后,于2024年3月20日9:00-3月24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2024年3月24日14:30-16:00。
(二)测试方式
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的考试评价方式,满分为600分。联合测试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
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
(四)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考点(另设2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系统随机安排。考点设置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入场要求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一)计分办法和排位规则
1.计分办法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联合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其中联合测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满分为3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测试获得的实际成绩,由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三部分组成,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组成。
2.排位规则
考生的成绩排位,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成绩—联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排序,联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序号 | 附加分项目 | 加分 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根据2024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申请附加分; 2.上传退役士兵证书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2)附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于2024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进行公示。
(三)成绩查询
2024年4月1日后,联合测试成绩及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和广西高校联盟信息网公众号、大篷车宣传小程序进行公布,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以及本人成绩排位。
(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学生注册入学后,除无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请转专业。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该专业与**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实行联合培养模式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000元,**学费3500港元;第二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000元,**学费12000港元;第三学年赴港**学习14周,其余时间在内地学习,内地学费人民币7000元,**学费14000港元,**住宿费9000港元(实际收费按当年**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该专业与**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实行联合培养模式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500元,**学费3500港元;第二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500元,**学费12000港元;第三学年赴港**学习14周,其余时间在内地学习,内地学费人民币7500元,**学费14000港元,**住宿费9000港元(实际收费按当年**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3.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该专业与**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实行联合培养模式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8000元,**学费3500港元;第二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8000元,**学费12000港元;第三学年赴港**学习14周,其余时间在内地学习,内地学费人民币8000元,**学费14000港元,**住宿费9000港元(实际收费按当年**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报读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填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10:00至10日10:00。
(二)填报批次
高职单招批供所有参加了高职单招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1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5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2024年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该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后,我校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在学校官网(网址:https://zs.nncvt.edu.cn/)对外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者成绩不合格或者成绩等级为D的考生不予录取;若录取进档时,无此信息,则不做限制。
3.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则按“专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1355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nncvt.edu.cn/
邮政编码:530008
招生网址:https://zs.nncvt.edu.cn/
招生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386957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