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山东、湖南、安徽、山西
1.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3.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成绩(主项加副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声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音表器乐)专业按校考主项成绩分别排队,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当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西藏
1.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2.不组织校考,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西藏自治区音乐学类艺术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
(一)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山东、江西
1.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书法学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书法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3.录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50% + (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总分)×100 ×50%。
4.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
1.安徽、湖南、甘肃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份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山西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50% + (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总分)×100 ×50%。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湖南、山西、安徽、江西
1.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份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考生文化课成绩须高于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0分(含)以上。
3.采取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当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山东、陕西、广东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份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西藏
1.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2.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西藏自治区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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