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4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230人。
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D1 |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 420501 | 单招 | 3 | 50 | 4200 | |
D2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420901 | 单招 | 3 | 30 | 4200 | |
D3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单招 | 3 | 50 | 4200 | |
D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单招 | 3 | 50 | 4200 | |
D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单招 | 3 | 50 | 4200 |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各类考生成绩统计完成后,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单招总计划,各类考生人数,确定各专业计划分配比例和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高分者优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10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原则上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及以后的志愿专业不作为录取依据;退役军人实行单列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