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1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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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考生按照美术大类进行录取,即不区分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在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考生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我校认可三省份..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考生按照美术大类进行录取,即不区分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在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考生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我校认可三省份美术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综合分)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在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业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我校专业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对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在各省列第一名的考生,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文化上线,我校将优先录取。对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如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且文化上线,我校将优先录取。

招生计划

专业

广

西

西

本科艺术(不分文理)合计

音乐学

12

13

10

25

20

音乐表演

2

4

3

8

3

舞蹈学

4

6

4

5

11

美术学

12

1

4

8

3

6

12

21

1

12

视觉传达设计

9

1

3

6

1

4

9

12

1

9

环境设计

9

1

3

6

1

4

9

12

1

9

播音主持与艺术

40

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中外合作办学)

6

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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