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0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0 人、艺术、体育特长生均为19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29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单招计划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建筑工程技术 | 100 | 4600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模型数字技术方向) | 30 | 4600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0 | 46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30 | 7500 | |
工程造价 | 100 | 5060 | |
测绘工程技术 | 80 | 4600 |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80 | 46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0 | 4600 | |
水利工程 | 40 | 5060 |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90 | 4600 |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60 | 4600 |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北斗安全监测技术方向) | 35 | 4600 |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造价方向) | 35 | 4600 | |
水政水资源管理 | 30 | 4600 | |
智慧水利技术 | 70 | 4600 | |
专业组二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220 | 5060 |
供用电技术 | 100 | 5060 |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30 | 4600 | |
光伏工程技术 | 30 | 4600 | |
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 | 30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0 | 4600 | |
专业组三 | 大数据与会计 | 130 | 3500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70 | 35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40 | 3850 | |
跨境电子商务 | 70 | 3500 | |
专业组四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60 | 4600 |
大数据技术 | 90 | 506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0 | 46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60 | 4600 | |
单招总计划 | 2000 |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0%。
2.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9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19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各专业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考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计划的10%。
录取原则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10%。
2.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特长生录取名单由校团委和基础课部根据录取规则提供。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考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计划的10%。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总成绩相同时,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则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依次排列,如文化素质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按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依次排列,如职业技能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退役军人考生加试体能测试。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均需有有效成绩。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招生网(http://www.hnslsdxy.com/zsw/)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退役军人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