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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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已经公布,更多关于2018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艺考查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与录取

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8年4月底前通过科文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友情提醒:考生来院如从徐州火车站或汽车总站下,可乘11路附线、19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如从徐州高铁站或汽车南站下,可乘72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考试与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考试与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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