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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