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招生信息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长春建筑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已经公布,更多关于2018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艺考查查”。

录取办法

  1.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新疆、江西、天津等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内蒙古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原则与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相冲突,以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点击进入:2018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吉林本科院校-长春建筑学院-招生信息-2018年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