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音乐学院
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始建于1977年,2003年正式成立音乐学院,2006年获得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
音乐学院现有近7000平方米的教学楼。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教授副教授16人,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90%以上。现设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业。
音乐学院注重办学思路和指导思想的前瞻性,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音乐专业理论研究,打造了一支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教学团队。近年来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音乐学专业为吉林省首批特色专业,《合唱》课程被评为省级优秀课,《合唱指挥》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器乐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果获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20余项,在全国各类音乐刊物上发表论文和作品近500篇(部),获得中国音乐金钟奖、曾宪梓教育基金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多种重要奖项。
建院以来,经过几代音乐人的共同努力,在办学条件、教研水平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成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显著、专业特色鲜明、教学设施完善,有着良好社会声誉的学院。中央电视台原任戏曲音乐部主任、导演、高级编辑孟欣,战友歌舞团郭鼎立大校均为音乐学院培养的优秀校友代表。
音乐课程与教学论以培养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较高音乐素养的音乐教育师资为目标,在课程设置上依托学院雄厚的理论研究基础,结合学院的办学特色,科学构建人才培养模式,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美术学院
长春师范学院美术学院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美术系,1999年更名为美术学院。美术学院是长春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院之一,学院下设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动画系、绘画系,本科学生987人,专业教师4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人,讲师18人,是一支素质精湛,结构合理,造诣高深的年轻教师队伍。经过二十多年的教学实践,美术学院已成为省内知名的艺术院校,形成了为业内闻名的注重基本功训练、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的办学特色。
近年来,学院深化教学改革,锐意进取,实力显著提高,学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迅速发展,为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学院配备了设施完善的电脑机房、多媒体教室。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教师和学生的作品频频在国内、省内大展中参展,多次获得重大奖项。学院的就业竞争力明显增强,连续几年,学生的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
传媒科学学院
长春师范学院传媒科学学院是长春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院之一。传媒科学学院现设有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七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700多人。目前有信息技术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硕士授权点2个,校级重点学科1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学院下设教育技术理论、现代教育技术、广播电视理论、影视制作、播音与主持、舞台美术设计、广告设计、戏剧影视文学等8个教研室。专任教师40余人,副教授以上教师8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40余人。
学院目前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课题16项,出版教材10余部,近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获省级以上奖励30余项,校级奖励10余项。
学院教学、实验和科研条件优良,具有一流的实验教学环境,拥有1100多万元的实验设备,实验室面积2500多平方米。设有信息技术与发展应用实验中心,建有大型综合演播室、摄影实验室、广告设计与制作实验室、微机原理实验室、数字录音室、播音主持训练室、形体训练室、电视编辑室、非线性编辑网络实验室、空乘模拟教室和图书资料室,形成了数字化的信息传媒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为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提供了高水准的实践平台。
传媒科学学院把握时代脉搏,找准人才市场,始终坚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加强管理、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培养了大批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突出的传媒业精英。
艺术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具备从事音乐制作、编辑与策划、传播工作的基本能力,有一定的声乐演唱、钢琴或器乐演奏、舞蹈表演能力,掌握音乐学及音乐制作与传播的基本理论、掌握对不同风格及题材的音乐分析方法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指挥、歌曲作法、复调、名著欣赏、小型乐队配器。音乐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中高等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艺术活动、参与文化环境建设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中外乐器演奏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及双钢琴、室内乐、艺术指导、声乐艺术史、钢琴艺术史、乐队风格史等引进课程。音乐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中高等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音乐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通过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奏)的能力,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本专业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