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中师范大学、萍乡学院分别发布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119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近40万优秀人才。
目 录
1.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简章
2.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3.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4.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5.萍乡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01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创于1929年,现设有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舞蹈系、作曲与指挥系等教学与研究机构。音乐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教授、副教授30余人,多位教师获得国家金钟奖,文华奖,青歌赛合唱、美声、民族唱法大奖,荷花杯和桃李杯舞蹈大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等。学院现有研究生200余人、本科学生700余人,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舞蹈教育和表演人才,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每年有20%以上的学生考取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多名毕业生赴世界名校深造。
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相关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
1、各专业分省计划
2、专业方向说明
(1)音乐学(公费师范)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2)音乐与舞蹈学类实行大类招生,包含音乐学(非公费师范)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考生入学后,以入学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自愿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3)我校招收主项为声乐或器乐的考生,其中声乐主项仅限美声和民族唱法,器乐主项仅限钢琴、长号、小提琴、中提琴、手风琴、长笛、圆号、大提琴、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扬琴。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或主项)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5.主项为声乐的考生,报考我校仅限美声和民族唱法。
6.主项为器乐的考生,报考我校仅限钢琴、长号、小提琴、中提琴、手风琴、长笛、圆号、大提琴、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扬琴。
三、录取规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如生源省份对音乐类专业录取有其他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2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
附: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历年录取分数线
02
华中师范大学
2022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创于1929年,现设有舞蹈系、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作曲与指挥系等教学与研究机构。现有教授、副教授30余人,多位教师获得荷花杯和桃李杯舞蹈大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国家,金钟奖,文华奖,青歌赛合唱、美声、民族唱法大奖等。学院现有研究生200余人、本科学生700余人,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舞蹈教育和表演人才,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每年有20%以上的学生考取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多名毕业生赴世界名校深造。
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艺术舞蹈)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
1、分省计划
2、专业方向
我校舞蹈学专业招收舞种仅限艺术舞蹈,不招收国际标准交谊舞中的任何舞种,不招收健美操、啦啦操等非艺术舞蹈专业范畴的项目。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材匀称、体型修长,身体各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3.建议报考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4.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5.我校舞蹈学专业招收舞种仅限艺术舞蹈,不招收国际标准交谊舞中的任何舞种,不招收健美操、啦啦操等非艺术舞蹈专业范畴的项目。
三、录取规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舞蹈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如生源省份对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舞蹈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2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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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
附: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历年录取分数线
03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为1952年组建的华中高等师范学校图画制图系,1985年学校重新恢复美术系,2004年4月在美术系基础上成立美术学院。学院下设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三个系和文化与教育建筑研究中心、当代艺术研究所、美育研究中心、长江创意设计研究院四个校级研究中心,现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
说明:
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2.美术学(公费师范)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3.美术学类(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弱、色盲。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和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云南省除外)。
3.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在投档考生中,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在投档考生中,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7.如生源省份对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 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2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附: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历年录取分数线
04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学脉渊源。本科教育始于1994年,新闻传播系设于文学院。2012年,新闻传播系与信息技术系联合组建信息与新闻传播学院。2013年,成立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现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4个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文化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合作开办了“新闻学本科双学位合作项目”。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约800名。学院院训“昭德明理,立言树人”,由著名新闻学者、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名誉主席、人民日报社老社长邵华泽先生亲笔题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知广播电视媒体传播特性,掌握媒介技能与实践操作能力,能从事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全媒体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毕业生可胜任广播电视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播音、节目主持、配音及新闻采编、出镜报道、节目编导、口语传播等工作,亦可进一步深造,从事播音与主持专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5人,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一、招生计划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为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则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 ccnu.edu.cn。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 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2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附: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历年录取分数线
05
萍乡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萍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41年,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厚德至善、励学笃行”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追求卓越、务实创新、科学发展”的理念,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及生源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招相关规定;
2.文理兼收或不提科目要求。
3.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要具有一定美术、音乐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美术与设计类无色盲、音乐类无口吃);考生需参加生源省考试院组织的美术、音乐类联考。报考编导类专业要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口吃),考生需参加生源省考试院组织的编导类联考。
4.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三、录取原则
1.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排序原则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数、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2.有口吃的学生不得报考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色盲的学生不得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其他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四、招生专业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招生人数:100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为根本,富有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培养学生能够独立从事平面设计、品牌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出版印刷设计等工作,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学生具有较为系统的视觉传播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在设计创新、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社会交流沟通能力方面得到全面锻炼。
4.主要课程:造型基础、构成基础、图形设计、字体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与印刷工艺、VI设计、包装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影视后期、动画设计、产品设计等。
(二)美术学专业
1.招生人数:75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美术理论知识,较强的绘画表现能力和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以及美术教学和研究能力,拥有较全面的人文素质、美术素养和持续发展潜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学生通过考试获得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4.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基础图案、构成基础、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透视学、美术教学法、中国画、油画、雕塑、版画、水彩画、中国民间美术、美术鉴赏与批评、图形创意等。
(三)音乐学专业
1.招生人数:75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方法与技能,综合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及社会音乐文化等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健全体魄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通过考试获得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4.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钢琴、民族器乐、合唱与指挥、基础和声、歌曲分析与写作、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西方音乐史与名作欣赏、伴奏与弹唱、专业训练、中小学音乐教材分析与课程设计、形体训练与舞蹈、歌唱与钢琴伴奏、音乐美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简明配器法、论文写作等。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招生人数:80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传媒行业需求,熟练掌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有一定的科学创新精神,能从事广播电视编导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4.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概论、传播学、视听语言、摄影基础、电视摄像、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微电影创作、剧本创作、电影学导论、影视作品赏析、语言表达与训练、新媒体实务、广告策划与制作、影视美学、新闻采访与写作等。
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337055
学校网址:www.pxc.jx.cn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799-6684338
艺术学院:0799-6684345
人文与传媒学院:0799-668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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