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生所在省有关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学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分配原则为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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