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菏泽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0〕2 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学校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简介:菏泽学院是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院校。学校现占地1436亩。学校现建筑面积57.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6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馆藏图书211万册。学校开设本科专业63个,专科专业38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531人,其中专任教师1047人;聘请校外教师118人。教师中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人、教育部大学生物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10人、优秀教学团队3个。“海智专家”37名。
经过几代学院人的不懈努力,学校初步实现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现为山东省教育厅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共建的唯一一个本科高校,被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确定为“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山东省高校绿化管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和奖励。
2017年12月,菏泽学院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学校“355”发展战略:第一步,2018至2020年,初步搭建起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学科专业和科研平台体系,为建成菏泽大学奠定坚实基础;第二步,2021至2025年,部分专业和科研平台建设水平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第三步,2026至2030年,办学综合实力居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编报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一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专业测试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拟招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招生计划 | 生源范围 | 收费标准 | 备注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类 | 9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学分制收费。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
音乐表演(招收中国民族器乐演奏方向) | 本科 | 艺术类 | 15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音乐表演(招收流行演唱方向) | 本科 | 艺术类 | 1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舞蹈学 | 本科 | 艺术类 | 25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男方向) | 本科 | 艺术类 | 15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女方向) | 本科 | 艺术类 | 15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美术学 | 本科 | 艺术类 | 11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动画 | 本科 | 艺术类 | 3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艺术类 | 5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艺术类 | 5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产品设计 | 本科 | 艺术类 | 3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书法学 | 本科 | 艺术类 | 5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艺术设计 | 专科 | 艺术类 | 90 | 山东省 | 学分制 | |
音乐教育 | 专科 | 艺术类 | 80 | 山东省 | 学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