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书法官与儿女“联展”?莫学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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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书法官与儿女“联展”?莫学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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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官莫学白居易

□周书仁

唐朝白居易特别宠惯孩子,在书法上同样宠惯。她的女儿金銮十岁时抄录《北山移文》,白居易觉得字写得不错,便用刚刚买来“欲刊《名士传》”的名贵终南紫石,刊刻女儿的这篇“书作”,《名士传》出版之事放到以后再说。

十岁的女孩能写出什么好书法,值得如此抬举隆重刊刻?这就是白居易对她的偏爱了。其实也是不必要的宠惯。惯子如杀子,宠惯如此对孩子不会有任何好处,只能助长其骄惰,不能鼓舞她进步。此女后来默无声息,寂然寥矣,便是明证。

如今书画界也有许多的“白居易”,他们对自己的老婆、儿女,那是相当地溺爱,甚至宠惯到令人不可忍受的程度。

比如,个别书法官员手中握有实权,便将自己的老婆也“发展”为书法家协会会员,其实她老婆的写字水平跟白家小女类似,“十岁孩子”的水准而已,甚至没有白金銮写得好。人家白家小女毕竟从小受到严格的书法训练,书法官老婆受过这样训练的有几个?当然是没有的。书法官爱自己的老婆,也要让老婆分享自己在书法界的富贵荣华,于是走到哪里干脆就带上老婆,自己尽情体验做别人“老师”的尊荣,老婆尽情享受做别人“师母”的荣光,潇潇洒洒好不快活。夫君是太阳,老婆就得是月亮,“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嘛。谁让人家嫁了个有出息的书法官呢?

有的书法官,自己举办个人书法展的时候,让儿女也跟着展览点什么,比如初学水平的画作之类,形成两代人的“联展”。这样的展览,就冠以“某某(书法官)、某某父女书画展”“某某(书法官)、某某母女书画展”“某某(书法官)、某某父子书画展”的名谓。书法官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女,与白居易对金銮小女“舐犊情深”的心态基本相同,只不过又加多了几分“官中含私”的特殊味道。白居易刊刻小女书作是在私人范围内宠爱小女,完全属于个人行为,而如今一些官员搞“父子”“父女”“母子”“母女”联展,其情形好像没有这么单纯。

有人私下议论说,他们是为儿女考虑才办这样的“联展”,好让儿女借着父母现时拥有、过期作废的官员地位,赚点眼球出点小名,争取在圈子里头混个脸儿熟,甚至出人头地。也就是说,官员是太阳,不但要照到哪里哪里亮,更要照亮自己膝下那个独一无二的宝贝“月亮”。办这样的“联展”,儿女同样可收“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之效。

笔者并不反对书法界官员搞父子、母女书画联展,就像几年前音乐界官员李某某、梦某夫妇带着宝贝儿子上央视同台飙歌,笔者就没反对过,直到现在也不反对。谁抢到了舞台算谁有能耐,不妨尽情利用使劲表演,别人犯不着羡慕嫉妒恨。但是笔者反对一件事,这事就是相关的媒体围着相关的官员转,不讲原则,捧其臭脚。

官员与儿女一起办联展,完全属于自家的私事,书画方面的官方媒体完全可以不予理会,不作报道。可是在当下,一些媒体分不清公展与私展,根据官员在本行业的官职和地位,在媒体显著位置突出报道他们的私家联展,又是文字又是图片,风风火火大张旗鼓,这就很不应该了。这样的报道既反映了书画媒体神经钝化的倾向,也影响了被报道官员的道德形象,好像是他们要求媒体进行报道似的,自我炒作似的。两败俱伤,哀哉痛哉。

笔者有朝一日也有可能当上书法官,那时笔者若同儿女办书画联展,必先与媒体打招呼,声明这样的私展千万不可登上官方媒体,避免引起“炒作”猜想,于公于私皆不安。因为笔者知道,儿女的路要靠儿女自己去闯,父母的官职不应为儿女谋私利,媒体的一时炒作也帮不了儿女一辈子,何不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让儿女堂堂正正走他们自己端端正正的从艺之路?

白居易的掌上明珠小金銮最终没有成才。如今书法官员的儿女能否成才,要看他们自己是不是块好材料,急吼吼地帮他们出名露脸,会不会是拔苗助长的蠢笨之举呢?(来源:《中国书画报》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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