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国魂·军魂·民魂”—诗书画大展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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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函一、征稿对象:诗书画家及包括老、中、青、少、幼儿在内的诗书画爱好者。二、展赛宗旨:传播先进文化,讴歌民族气节,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三、主办单位:眉山华
 

特 邀 函

一、征稿对象:诗书画家及包括老、中、青、少、幼儿在内的诗书画爱好者。
二、展赛宗旨:传播先进文化,讴歌民族气节,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
三、主办单位: 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 眉山东坡文化艺术研究会 四川成都书画艺术研究院 《文化生活报·书画艺术》 (重庆)墨缘书画网 西部国画网 “国魂·军魂·民魂”诗书画大展赛组委会
四、学术主持: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
五、征稿范围: 各类诗词、中国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速写、漫画、素描、油画、版画、贴画、水彩、水粉、剪纸等。
六、来稿要求: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体现先进文化特色。诗词作品文字限用16开打印纸打印,字体为宋体。书画作品体裁、形式、稿件数量及作品尺寸不限,作品装裱与否不限。鉴于此次活动耗资较大,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凡送展作者每件作品交通讯邮资费20元(海外为20美元),所有来稿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名、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参赛组别、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七、评 选:由主办单位聘请诗书画界著名人士组成评委会,根据类别及年龄段分为老年组、中青组、少儿组,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方式,每组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入选奖若干名,入选及获奖作品一律不退,由组委会颁发烫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优秀奖以上获奖作品由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颁发烫金收藏证书。少儿组另设教师辅导奖(设特、一、二、三等、优秀辅导奖)。组织20人以上参赛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集体奖。未入选作品待展赛结束后统一退件。活动结束后,拟编辑《首届“国魂·军魂·民魂”诗书画大展赛优秀作品集》,入编者可自愿交工本费购藏1—2册。
八、截稿日期:即日起至 2006年 4月 20日止,以寄件邮戳为准。
九、评展时间: 2006年4月30日在苏东坡的故乡、中国诗书城、书画艺术之乡——眉山市隆重举行。
十、收稿(收款)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商华街23号1—211信箱 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大展赛办公室 收 邮编:620000 电话:0833-8399482
十一、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相、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送件参评、参展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特邀函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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