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兴化郑板桥艺术节“板桥杯”全国书画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水乡兴化,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十分丰厚,是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清代有诗书画“三绝”之称的“扬州八怪”代表郑板桥更是家喻户晓,名垂海外,影响深远。
为纪念郑板桥诞辰312周年,兴化市委、市政府拟于今年10月隆重举办“第七届中国·兴化郑板桥艺术节”暨“板桥杯”全国书画作品大赛,以弘扬民族文化,展示书画名家、艺坛精英、丹青新秀的风采与成就。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报》社
中国《书法报》社
中共兴化市委
兴化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扬州八怪书画院
兴化市书法院
四、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
张 海(中国书协副主席、河南省文联主席、书协主席)
王 琦(中国美术家协会顾问)
肖 峰(中国美术家协会顾问)
主 任:
周志高(《中国书法》杂志主编)
杨 峰(中共兴化市委书记)
副 主 任: 潘欣信(《美术报》主任编辑)
陈新亚(《书法报》执行总编)
牟国义(中共兴化市委副书记)
张育林(中共兴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梅建成(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办公室主任:
杨 耕(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组委会成员:
祝秋俊 孙 祥 王 龙 解明信 彭国良 董怀勇 谢佳银
五、征稿要求:
凡年满18周岁的海内外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均可参赛,作品以中国画、书法(含篆刻不包括硬笔书法)为主,尺幅不限,草、篆书及篆刻作品请附释文。应征作品需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编等,并附200字简介,同时通过邮局汇寄通联参赛费30元(海外10美元)。限于人力,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作品的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展作者均视为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每人作品限1-2件(中国美协、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交通联参赛费)。
六、奖项设置:
金奖 2名 各奖人民币5000元
银奖 6名 各奖人民币2000元
铜奖 30名 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200名 各赠大赛精品集一册
入选作品若干名发大赛入选证书
以上奖项书法、美术各半,凡获等级奖作者均赠大赛精品集一册。
七、参赛待遇:
大赛组委会拟将所有获将作品汇集出版《第七届中国·兴化郑板桥艺术节“板桥杯”全国书画作品大赛精品集》;《美术报》、《书法报》报道大赛评比结果和部分获奖作品,并组织名师进行评点。办节期间届时举办“板桥杯”全国书画作品大赛精品展,邀请国内著名书画家和部分金、银奖得主为大展开幕剪彩。
八、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9月15日止。
九、收稿地址:
江苏省兴化市文联“板桥杯”全国书画作品大赛组委会(市行政中心2号楼2409室)
邮编:225700
联系人:孙 祥 董怀勇
电话:0523——3326292 3234005
详情登陆扬州八怪书画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或www.网址未加载
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本启事,本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第七届中国·兴化郑板桥艺术节
“板桥杯”全国书画作品大赛组委会
200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