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
近年来,文化遗产语境下的文物保护与利用,以及理论与实践上保、用统筹、互动的案例和探讨,无论对于文物工作自身还是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都是一个需要直面的话题。一方面,关于文化遗产资源属性、价值取向的科学认知,不仅有利于强化文物工作以保护为重心的总体布局,而且促进了文物利用的合理、适度、可持续,Ji发了文化传承的自省、自觉、自励。另一方面,文化遗产世代相袭、永续传承的理念,正在日益推动文物的研究、展示和传播、留传,向更广泛的受众面、更长远的未来世界延展。但与此同时,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之间正相关的良性互动、逆相向的矛盾抵牾也时常交替显现,因此有必要在认识和实证层面进行一些探讨,指出问题所在,提出应当秉承的正确理念,以促进文物工作的健康发展。
素有燕京八景誉称之一的“卢沟晓月”,桥体和石雕栏板、望柱上的一众石狮,蕴含悠久历史文化,见证全面抗战爆发的中华民族大事件,保存完好,如何利用?继续作为交通设施荷载通车是用,辟作文物史迹开放观览也是用,杀鸡取卵、拆除卖钱还是用,文明国度,孰轻孰重,不辩自明。
见证滇西抗战惨烈历史的云南腾冲国殇墓园,安厝着数千名抗日阵亡壮士的英灵,其忠烈祠、纪念塔、烈士墓等保存齐整,满园草木葳蕤繁茂,是用于开放凭吊、以启后人,还是举办KTV、娱乐城,终日歌舞升平、喧嚣纷扰,令民族英烈难以安魂,但凡良知不泯,似也毋庸讨论。
规模空前、陆续收官的山西南部元代以前早期建筑保护工程,一处处殿堂、院落修葺之后,是关闭门户、任其空置好?还是敞开大门、利用起来好?自然规律面前,古建筑不加使用将会比正常使用更易衰败,用起来则可延长建筑构件寿命的朴素原理,使得以往堪成疑问的命题,今天恐也无须再议。然而,古建利用中的方式、方法如何选择,以及使用的合理、适度又将如何把握等等,若征询相关各方的意向,见解就会迥异。这是为什么呢?
统筹中的抵牾: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对立统一
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贯强调原汁原味保留、真实完整保存文物的历史信息及其价值,在确有必要或迫不得已对文物本体采取抢救、修缮或修复、养护时,也要注重理念、方法、措施的恰当应用,包括最低限度干预,最优材料、工艺、技术选择,以及相关文化传统的保护继承等。
然而,保护并不是文物工作的所有或全部,文物保护也不可能一直处于专业工作者纯而又纯的真空世界里,立足于保护前提下的利用,始终伴随着保护而贯穿于文物工作的全过程。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文物利用又因其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利用中文化生产、经营开发、商业活动的创造性、个性化不断翻新、扩张,而终致利用在被视为文物工作的重要方面的同时,不得不加以合理、适度的规范甚或是限制,于是文物原有功能延续的可行性、当代功用赋予的适宜性便被引起关注,文物利用的公益性、可持续性特别是利用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也因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备受指摘。在此情势下,政府部门、主流观点更愿倡导文物的研究、展示之用,鼓励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传播,且更期望全社会谨慎对待其他利用方式有可能造成的文物本体受损,警惕设施添加、环境蜕变、安全承受等问题给文物带来的不可逆的伤害。
观察当下的文物利用之于保护,积极的、良性的方面显而易见:利用凸显了文物的资源属性及其蕴含知识、信息的价值,以及文物价值传播的重要意义,促进了文物保护范畴、视野和理念、方法的拓展与创新,Ji活了文物保护的历史经验、战略思维和现实作用,丰富了文物保护的文化特质以及对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社会的历史性贡献。实际上,就像许多古村落、古民宅之所以得以代代相传,延续使用达数百年,大都源于利用本身也是保护,而且是活化利用中的、可持续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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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文物利用与文物保护的冲突往往也在不断显现,譬如位于古城镇、古村落和历史街区的庙堂、宗祠,大多不再被延续用于社区、居民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而是用于开设商铺或酒店、会所……诸多事例,不胜枚举,要么因无利可图而保护不力,任凭文物建筑残破不堪、无人问津,要么过分商业开发,大拆大建,甚至拆除重建、毁真造假。透过种种乱象,大抵可在两个方面溯源:一方面,是理念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文物保护强调的是保护为核心,利用要以保护为前提且不得危及保护,保护、利用均须兼顾历史、现在和未来;另一方面,是实践路径上的偏离错位,利用往往脱离文物核心价值的挖掘、传承,任性偏执于不顾文化、不念传统、不眷后世,滑向现实功用为先、商业利益套现的歧途。
其实,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不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更多情况下两者是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以号称全国石质文物保护“一号工程”的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为例,历时8年,陆续参与的17家单位、150人团队,采用了数十种技术检测方法和传统工艺、现代科技修复手段,对石质胎体、雕刻及彩绘、贴金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科学的加固、修复,其中不仅融入了文保专业工作者的理念与技术、智慧与汗水,而且项目团队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加以利用,在利用中深化保护。他们利用难得的实物案例试验、比选,展开技术攻关、难题探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研成果,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保护方法、技术手段,推动了认识的总结和经验的积累,促进了保护实践。修复之后重新开放的这尊造像,在迎接游客参观的同时,目前已被采取环境、病害监测措施,利用中的保护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代际间的永续: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的和谐共融
近读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著作《看法与说法》,书中收录有他在1992年5月8日西安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篇讲话篇幅不长,通篇贯穿着对文物工作所承担的历史责任的深入思考,以及对“保护为主,抢救第一”重要论断的精辟阐释,强调历史的人要做历史的事,我们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传到我们这一代人手里的文物,并将其继续传给我们的后代子孙。
中华民族拥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留下了十分丰厚的文化遗产。文物作为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也是古往今来全国各族人民世代相沿、接续传承的文化结晶。每一时代的生产水平、智慧创造,都铸就了带有那个时代烙印、特征的物质遗存,这些物质遗存就像文明进程中的一个个“接力棒”,相沿相续,代代传承。其中,每一代人对这些“接力棒”都负有保护、利用的时代使命,以及接过来、传下去的历史责任。文物正是在一代代人保护、利用、传承的过程中实现了代际间的永续,而保护、利用、传承的水乳交融、交替延续,又见证了、支撑了文明的发展与进步。由是观之,文物保护固然是为了利用,但又不仅限于利用,既要为当代生产生活、发展进步所利用,还要接续、继承前代遗脉精髓并增加新的创造,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泽被子孙后代而致力。于是,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利用的互动中不断实现传承,每一代人都需要在保护、利用中将前人的智慧与创造继承过来,连同自己所赋予的创新、发展元素一并留给后人,一代代传承下去。可以说,保护、利用、传承架构了文物工作的完整过程,三者交融、递进才使文物工作趋于健全、完备,三者平衡、互动方可实现文物工作的长效化、可持续。
因此,恰如文物断代中的典型案例——距今2000年前后的西汉、东汉,不可能拥有那般造型、纹饰和整体气度的“汉代玉凳”,唐代人也无法去做汉朝人、清朝人才能做成的事情。用历史的眼光来看,每一代人概莫能外,作为当代人的我们,也正处在中华文明绵延发展的时代链条上,既不可能超越历史阶段去做过往时代人们所做过的事,也做不了子孙后代所能做到的事,更不能逃避历史责任,不去做我们应当而且可以做成的事。
总之,文物工作中保护、利用、传承是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而保护、利用、传承实践所遇到的问题,是可以通过三者的融合得以解决的。在这一融合的过程中,需要认识到、把握好保护、利用、传承的平衡点,在代际间、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良性互动、逆向抵牾中,不断探寻文物的文化传承价值,进而加以科学的、可持续的保护、利用和传承,以期通过保护、利用、传承的循环、递进,实现物质满足基础上的文化自省和文化自觉,使根深叶茂的中华文化充满活力、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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