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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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倡议书

为贯彻党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在保障科研人员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坚持“延期不停研”有序开展各项科研工作,提出以下倡议:

一、主动担当作为,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为首要目标开展科研联合攻关。

积极发挥学校建筑、土木、环境、能源、测绘等学科的科研优势,鼓励科研人员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与乡村治理等产生的冲击和影响方面,开展科研联合攻关,努力解决疫情防控中面临的关键理论和技术问题,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为国家和首都提供科技智力成果支撑,为防疫工作贡献力量。学校设立“新冠肺炎防治应急专项”,支持相关研究。承担应急科研攻关任务的团队,务必要严格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护措施,保障科研人员的身心健康。开展应急科研攻关中涉及到安全风险和条件保障等问题可通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二、积极发挥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为首都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撑。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下企业复工复产问题,鼓励科研人员充分利用疫情期间时间相对充裕的契机,为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撑。对于资金暂时存在困难的企业,可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以推动首都企业早开工、早投产,早日挽回经济损失。

三、严格落实防控举措,尽量减少现场活动。

(一)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须严格按照学校整体部署和各二级单位具体防控要求,坚决落实好相关防控举措,除特别情况外,原则上不到学校开展科研工作。

(二)严格控制科研实验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检索、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线上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调整原定实验计划安排,尽量不到学校实验室,非必要紧急的实验不做。

(三)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且必须开展的科研活动外,暂停其他与科学研究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加大信息化服务和协作。

(四)暂停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得组织召开学术讨论、科研交流、项目评审等各类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学术会议应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如必须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应向所在单位和科技处报送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信息,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召开,且务必在会议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科研人员应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和报备,并做好防护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做好在线科研交流和指导。

目前禁止学生返校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要合理安排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科研内容,充分利用邮件、电话、微信等渠道进行沟通交流,做好在线科研活动的组织与管理,阻断科研交流过程的疫情传播。

五、简化日常科研管理流程,加强科研服务保障。

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科技奖励申报谋划等,按照科技部、基金委、教育部、市科委、市教委、市哲社规划办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请科研人员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通知,充分利用好申报受理时间延后的机会,居家潜心撰写打磨申报材料,采用“线上”方式邀请专家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材料质量。涉及项目、成果、奖励的咨询和审核等工作可通过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科技处多措并举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主要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科技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等平台发布信息和处理日常事务,充分利用邮件、电话、微信等渠道与科研人员保持联系,确保沟通及时高效;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西城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值班;涉及各类科研印信申请和审核、科研合同审批、经费到账等业务,按照正常工作流程线上处理,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纸质手续。

六、秉持科学态度,坚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

全体科研人员要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继续秉持严谨高尚的科学态度,坚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开展科研工作,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点击下方查看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安排提示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安排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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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万鹏

编辑:李芸雅

责编:王洋

审核: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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