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市设计学院本科志愿选报及录取办法的通知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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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市设计学院本科志愿选报及录取办法的通知

考生于2016年4月20日-5月15日间重新登陆报名系统确定最终报考专业时,“城市艺术设计”专业(顺义校区)与“家居产品设计”专业(燕郊校区)可以同时选择,录取时视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排名优先,遵循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个人发展规划选择专业志愿。

★举例说明平行志愿录取办法

例1

考生A:专业排名第300名,平行志愿①顺义校区;②燕郊校区,但未被顺义校区录取;考生B:专业排名第301名,平行志愿①燕郊校区;②顺义校区。在燕郊校区录取时,按专业排名,考生A仍排在考生B之前。假如此时燕郊校区只剩下一个招生计划,则录取考生A。

例2

考生C:专业成绩排名为301名,平行志愿只填写顺义校区,假设顺义校区录取专业排名至300名,则考生C落榜;若平行志愿填写①顺义校区;②燕郊校区,在燕郊校区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考生C录取燕郊校区。

例3

例3、考生D:专业成绩排名第3名,平行志愿①燕郊校区,②顺义校区,则录取到燕郊校区。

如仍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10-64771056。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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