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为了迎接学校2021年校庆,学校组织相关力量编纂《中央民族大学校史》,全面总结学校办学经验、发展历程,全面展现学校办学成就。现面向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征集校史实物资料,以供完善校史资料,丰富编撰史料。有关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涵盖中央民族大学办学各个历史时期,包括延安时期和在京办校时期。
(二)建校以来,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 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校园文化、校园生活、校园建设以及各种重大事件和活动中直接形成或经过收集整理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史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
(三)在办学史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著作、译作、手稿、笔记、书信、日记、题词以及奖状、奖品、勋章、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等有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或将其翻拍、扫描的电子档案。
(四)反映学校各时期发展建设成就的高品质数码照片,或翻拍、扫描校史实物的电子档案等。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类
1. 涉及校名变更和学校历史变迁的文书档案;
2. 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笔记、文稿、信函等;
3. 反映民族特色专业发展的文字材料、图片等;
4. 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学者任命书、聘任书、信函、手稿、讲稿等;
5. 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6. 学校举办或师生参与的各类学术会议、文体活动赛事形成的材料;
7. 历届毕业生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8. 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文字资料及其复印、扫描件。
(二)图像影音类
1. 各个时期(特别是延安时期)校园风光、校园建筑、校园生活的影像;
2. 反映师生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影像;
3. 反映校园生活、文化、体育比赛的影像;
4. 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音视频记录材料;
5. 国内外重要人士来校访问、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影像;
6. 组织主办、承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影像;
7. 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代会等党建群团活动的影像;
8. 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含底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化文档。
(三)实物用品类
1. 学校不同时期的匾牌、徽章、印章、校训、校标、纪念章、票证等;
2. 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研究生证、工作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就业分配派遣证等;
3. 师生校友获得具有代表性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等;
4. 师生校友创作的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工艺品等;
5. 学校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等;
6. 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以及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四)回忆文章类
1. 关于学校发展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叙材料或媒体报道;
2. 学校重要历史人物、专家学者、师生校友的口述访谈、回忆录;
3. 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生活轶事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
学校接受资料、实物原件的捐赠,对于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收藏者可向学校提供校史实物的复制件、翻拍件或扫描件,也可由学校负责制作成电子档案后返还原件。
学校向校史资料提供者颁发捐赠证书,所提供资料将存储于学校档案馆。
(二)捐赠方法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在校教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校档案馆联系捐赠事宜;校友可与校友会联系捐赠事宜。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四、征集说明
(一)直接送交:可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直接送交中央民族大学档案馆。
(二)信函邮寄:邮寄时请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注明是否捐赠,以及其他特殊保管要求等(信封上请注明 “校史资料”)。校史资料电子档案可以直接发至本通知提供的电子邮箱。
五、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长期征集:校史编撰工作完成后,征集启事仍将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将在档案馆保管存档。
(二)联系方式
电话:学校档案馆:冯慧想(13581508279)
校友办公室:白 勇(13811248867)
文 杰(15210894788)
征集邮箱:xiaoban@muc.edu.cn
校史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出品 | 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排版 | 苏 欣
责编 | 魏晨辉
主编 | 李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