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第3号)
当前,全力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至关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省教育厅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疫情信息动态报送机制。从2月3日起,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务必于每天中午12:00前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疫情信息。须报送的疫情信息包括当天本单位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含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人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疑似病例人数),当天返校师生人数、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居家隔离观察措施落实情况,当天不在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人数及名单)。
二、学校全体师生及校内居住人员若其家庭成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诊或疑似病例,本人作为密切接触者,除主动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外,同时应向学校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及时如实报告情况。
三、学校教职员工若有将个人校园内(含北校区)住房外租的情况,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租住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及疫情防控工作。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人员,须督促其及时就诊或隔离,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971995,13309427020);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诊或疑似病例,须按要求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情况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凡漏报、瞒报、缓报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干扰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做好学校外籍教师的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应遵循学校已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各项要求,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五、学校全体师生及校内居住人员(含家庭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服从、积极配合武装保卫处(门卫)以及西北师大社区调查走访人员做好检测体温、登记信息、告知情况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筑起守护我们自己生命健康的牢固防线。
六、各学院要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教师参与学堂在线于2020年1月30日起推出的“在线教育主题培训系列直播课程”,让全体教师通过在线直播课程深入了解在线教学与混合式教学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及时掌握雨课堂使用技巧,为后续开展在线教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七、各学院、各单位(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值班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后勤保障部负责持续做好校园公共区域的定期消毒及卫生保洁工作。后勤保障部 、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为居家隔离观察的教职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八、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学院、各单位(部门)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西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编辑|子涵李培杰
审核 |雷鸣张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