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所高校今年计划招收6万本科生
5月5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2016年,我省省属高校本科招生计划为6.11万人。全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其中在我省计划安排2.6万人,招生计划将继续面向包括我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倾斜。
教育部公布了今年全国各地本科招生计划,其中地方所属高校本科共招生325.39万人;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486356人,其中本科460546人,高职专科25810人。这也意味着,2016年,全国有374万余人可入读本科。我省省属高校本科招生计划为6.11万人,目前,我省省属本科高校共有20所,包括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甘肃医学院、兰州工业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自2016年起,分省、分部门所属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量和分学校招生计划均由各省和有关部门(单位)统筹确定。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合理确定所属高校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坚决防止不顾条件盲目追求规模效益而扩大招生规模,保证高职(专科)教育的规格、质量和社会声誉。
2016年,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其中本科14万人,由北京、天津、江苏等14个省(市)的公办普通高校承担,面向河南、广西、贵州、甘肃等10个中西部省(区)招生。其中,这14个省区面向我省协作计划2.6万人,本科部分1.3万人,高职专科部分1.3万人。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8个省市在我省的本科协作计划均在1000人以上。
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6万人,由中央部门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本地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教育部规定,未经教育部和军队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各部门不得向军事院校下达招生计划或在军事院校设立办学点。对军事院校违反规定擅自招收的无军籍学生,教育部将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不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预科班,2016年转入高等教育阶段的预科生,要纳入有关高校2016年招生规模并占用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