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于实名检举控告(即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实行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对于实名举报的受理和处理情况,我们会通过适当方式向您反馈:
请您放心:我们会对您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泄露您相关信息的责任人,会受到党纪政务追责处理。
如果您还是有所担心和顾忌,我们也能理解,匿名举报也可以是您的选择,我们也会依纪依规认真处理。
实名反映人对自己的检举控告内容敢于负责,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也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对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提供针对性保护,所以——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和倡导实名检举控告。
来源:纪检监察室
审核:周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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