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建校于1956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层次人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所修课程或专业按读课程或专业学分数和学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学费,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广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第二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第一学士学位专业须与所报专业不能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另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第一学士学位为针灸推拿学、壮医学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读中医学专业。
(2)第一学士学位为中医学、壮医学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读针灸推拿学专业。
(3)仅限高考科类为理工类的考生报读中药学专业。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填写报名表单
在网上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方式:
1.手机、电脑访问网址:https://jinshuju.net/f/fl9Wg9 填写。
2.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
(二)电子邮件上报报名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于2020年8月13日18:00前发送到招生办邮箱(gxzy3126099@163.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招生办在接到邮件24小时内会与考生电话确认,如未收到电话,请及时与我校招生办联系。
2.报名材料清单
(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在同一图片)。
(3)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4)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知情同意书(附件2)扫描件(报考中医学和针灸推拿学专业考生须提供)。
(6)近期免冠彩照电子版。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并保证清晰(分辨率300dpi以上),并统一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上报,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录取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报名的考生依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于2020年8月15日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公布在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网和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组成,各占50%。
1.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7日。
(2)面试形式:采用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时间10分钟/人,具体面试安排见后续通知。
(3)面试内容: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占6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和潜在学习能力;综合素质占4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等情况。
2.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
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是指考生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注:必修课是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36.99.195/jsxsd/)中课程属性为必修的课程。
(三)录取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的“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分、综合素质分”先后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优先招录贫困家庭考生。
3.结合医学专业教育的特殊性,同时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中医学专业和针灸推拿学专业须独立编班教学,中医学专业和针灸推拿学专业拟录取人数如未达到30人则当年不开设此专业。
4.拟录取名单将于2020年8月19日在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网和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2020年8月19日-8月23日),公示无异议后即为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期反馈电话:0771-3126099,0771-3122535)。
五、入学资格审查
(一)入学报到要求
被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的规定办理各类入学手续。
(二)入学前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我校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学生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管理
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教学安排
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政策。
(三)学历、学位证书
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中的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规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要在报考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我校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1-3126099,0771-3122535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111494
招生咨询邮箱:gxzy3126099@163.com
学校招生网:http://zjc.gxtcmu.edu.cn/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附件:
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2.知情同意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0年8月9日
党委宣传部
新媒体工作室&大学生通讯社
来源 | 学校招生办
排版 |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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