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贵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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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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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

近年来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手段不断翻新

隐蔽性越来越强

不法分子编造美好“钱景”

设定多种套路敛财诈骗

诱导投资者坠入陷阱

在骗取投资者钱财后

不法分子往往立即挥霍一空

或者逃之夭夭

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不受法律保护

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后果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别被高额回报诱惑

小心这类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套路

骗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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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

01

“李鬼”撞“李逵”

高仿“冒牌”找上门

冒充某知名基金经理操盘手,拉人加入荐股微信群,声称“只做股票”“了解基金内部国家队操盘信息动向”等,虚假宣传其操作的基金在全国基金收益中排名前三,并将进行年度金股建仓,会大幅拉升股价,届时可安排进场获利。基金公司紧急发布声明,公募基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非法组建“荐股群”,基金经理不能做出荐股承诺。

贵州证监局提醒

任何冒用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等名义,通过组建微信群、添加好友等方式,进行推荐股票、证券投资咨询等,均为不法机构所为。请您擦亮双眼,千万警惕,保护财产,避免上当!

套路

02

“新瓶”装“旧酒”

直播荐股骗打赏

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是一种新型骗术。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头衔多变、身份隐秘,声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以“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并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与其签订炒股咨询合同,被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贵州证监局提醒

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直播、微信群、投资者培训、炒股软件等任何方式从事荐股活动。请您摒弃一夜暴富观念、远离“非法荐股”,切勿被非法分子高收益高回报、内幕消息等虚假信息蒙蔽双眼,不要与无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合作,避免利益损失。

套路

03

黑嘴”懂“内幕”

假冒专家“抢帽子”

2018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对廖某的行政处罚认定书,认为廖某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系列行为操作市场,非法获取巨额私利,并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廖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随后,廖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贵州证监局提醒

违法者的辉煌“战果”背后是投资者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投资者需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仔细甄别各种股评资讯,远离那些自吹自擂的“黑嘴”股神。

套路

04

“代理”搞“杠杆”

非法场外配资设骗局

近年来,非法场外配资死灰复燃。所谓的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的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某市公安局接到全国各地群众多次电话报案称,其通过某公司配资平台投资理财,该公司网站和类似“HOMS系统”的APP出现无法进入,客户人员也无法联系,该公司涉嫌以场外配资为名实施诈骗,受害群众散布全国各地,投入金额不等。

贵州证监局提醒

场外配资活动杠杆高、风险大,多有不实宣传,请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套路

05

“原始股”谎言

虚假上市诱买家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科创板”“创业板”“纳斯达克”等概念炒作,编造公司即将到上海、深圳或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噱头,诱导不明真相的个人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公司在推销产品时兜售“原始股”,承诺高比例分红,吸收大量社会公众资金。

贵州证监局提醒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而采取广告、公告、广播、短信、推介会、说明会、互联网以及其他公开劝诱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销售股票的,属于非法证券活动。请您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合法权益受侵害,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套路

06

涉非私募坠“雷区”

疯狂集资触红线

某黄金投资咨询公司是一家没有金融业务资质的一般工商企业。自2007年起,该公司依托其经营的多家实体金店,通过媒体、传单、门店宣传、业务员对客户营销等方式,与不特定的人员签订内部福利协议、委托信托协议、金银/黄金/白银制品买卖合同等各类投资理财协议,并允诺收益向社会吸收资金。集资款项被肆意分配,随意用于购买房产、土地、高管发薪、支付店面租金、个人挥霍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有关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并处以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返款集资参与人。

贵州证监局提醒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且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超过人数限制的,都很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建议普通个人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合法参与证券投资买卖。

套路

07

交易平台被操控

“高额回报”成诱饵

2015年,张某、江某成立某商贸公司,通过和某平台公司签约后获得该平台内锑锭、低碳锰铁等贵金属产品的经营控制权,雇用操盘手操纵产品价格走势,招募袁某等十余家代理商,并约定将客户亏损按比例返佣支付给代理商。代理商以行情准确、带领操作、保证赚钱为诱饵,在全国范围内通过QQ、微信、电话诱骗被害人到平台开户。刚开始被害者投入少量资金能赚钱,就被怂恿继续加大投资。不法分子联合平台经营者进行反向操作,造成被害人亏损。

贵州证监局提醒

证券期货市场是受国家严格监管的金融市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市场的三公原则有严密的体系在保护,除此以外,那些非法投资平台都应尽量远离。

关于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这些法规内容

你都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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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不要让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卷走了你的血汗钱

贵州证监局、贵州证券业协会提醒您

远离陷阱,做到“五要”“五不要”

“五要”

1.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2.要学习证券投资知识;

3.要始终保持理性投资心态;

4.要在投资前征询专业人士意见;

5.要自觉抵制非法证券活动。

“五不要”

1.不要抱有“一夜暴富”的幻想;

2.不要轻信传言、谣言;

3.不要相信电话、网络等传销宣传;

4.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5.不要轻易向他人汇款。

守住钱袋子,

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共建美好生活!

贵州证监局指导

贵州证券业协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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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多彩贵州网

编辑:蒲红玲

责编:张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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